交强险对车损的赔偿金额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在有责情况下高赔偿2000元,无责情况下高赔偿100元。以下是具体说明:

有责情况下的赔偿限额
当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全责、主责、同责、次责)时,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这意味着,如果对方车辆损失不超过2000元,交强险将全额赔付;若对方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则需按事故责任比例由责任方承担。例如,若对方车辆维修费用为3000元,交强险可赔付2000元,剩余1000元需由商业车险或责任方自行承担。
无责情况下的赔偿限额
当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100元。即对方车辆损失在100元以内的,由交强险赔付;超出100元的部分,己方无需负责。例如,若对方车辆损失为80元,无责方的交强险将全额赔付这80元。

赔偿范围与限制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只限于对方车辆的直接损失,如车辆维修费、货物损毁等。对于因车辆受损而导致的间接损失,如停运损失、车辆贬值等,交强险不予赔偿。此外,交强险主要是保障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本车驾驶员及乘客的损失通常不在其赔偿范围内。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车辆被他人故意碰撞导致的车损,经交警认定责任后,交强险在无责赔偿限额内可能会对本车的部分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但这只是极个别情况,并非交强险的常规赔付范围。